明朝于谦,历任监察御史、兵部右侍郎、兵部尚书等,青年时代曾写下《石灰吟》诗篇。在30余年的为官生涯中,他清正廉明,兴利除弊,刚正不阿。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厉行节俭,所居仅蔽风雨,深得老百姓的爱戴,被称为“于青天”。在明正统十四年(1436年),身为兵部尚书,率军大败入侵的瓦剌人,取得北京保卫战的全胜。他光明磊落的一生,正如他诗中表述的那样,名垂千古,受人敬仰。
诗
文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石灰吟》
赏析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表达自己为国尽忠、不怕牺牲的意愿和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这首诗的价值就在于处处以石灰自喻,咏石灰即是咏自己磊落的襟怀和崇高的人格。作者于谦为官廉洁正直,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固守北京,奋力抵抗,击退敌人,明王朝转危为安。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诬杀了这位民族英雄。这首《石灰吟》可以说是于谦生平和人格的真实写照。
人物事迹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汉族,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得到明宣宗器重,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明英宗时期,因得罪王振下狱,后释放,起为兵部侍郎。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钰监国,擢兵部尚书。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决策守京师,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瓦剌兵逼京师,督战,击退之。论功加封少保,总督军务,终迫也先遣使议和,使英宗得归。天顺元年因“谋逆”罪被冤杀。谥曰忠肃。有《于忠肃集》传世。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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