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本”就是著作所依据的底本。为什么“底本”要叫做“蓝本”?下面我们来谈谈这个问题。
蓝本实际上是古籍版本中的一种形式。我国古籍印刷的主要方式—雕版印刷,开始于唐朝中期,盛行于五代。这种印刷的方法是:把一整张抄好的书页反贴在同样大小的木版上,用刀刻去无字的地方,使上面的字迹凸现出来。然后涂上墨,将白纸敷上,再用刷子轻轻刷抚,揭下来就是一张印刷页。这样一张一张印下来就成为一部完整的书。古代把刻版叫“梓”,又多用结实的枣木、梨木刻版,所以又把刊印书籍叫做“付梓”或“付之梨枣”。
到了宋代,为了与手抄的“写本”区别,用“版本”指雕版印刷的书籍。(这里的“版本”,并非今天广义的“版本”。)又由于雕版印刷的“版本”一般都是用墨印成,所以通常称为“墨本”。随着雕版印刷的不断完善,相继出现了朱墨套印,四色、五色乃至六色套印的书籍。最早的朱墨两色套印是元代至元六年的《灵芝图》和经注。清代道光年间涿州卢坤所刻的《杜工部集》,就采用了六色套印的方法。诗文用墨色,下面五个注者的注释分别用五种不同的颜色套印。此外,还有用红色或蓝色单独一种颜色印成的书籍,分别叫“朱印本”、“蓝印本”。这两种印本(除朱印本的印谱、符箓,蓝印本的明末的志书外)有它的特定用途。明清两代,书籍在雕版初成后,刊刻人一般要按照惯例先用红色或蓝色印刷若干部,用来校订改正,作用相当于现在出版印刷中的“校样”,而定稿本再用墨印。关于这种特定的用途,《书林清话》中记载:“其一色蓝印者,如黄记《墨子》十五卷…此疑初印样本,取便校正,非以蓝印为通行本也。”
由于朱印本、蓝印本是一部书雕版之后最早的印本,因此有“初印红本”、“初印蓝本”的说法。清初学者王士祯在《居易录》中对“蓝本”加以引申:“今方修《一统志》,似当以旧《通志》为蓝本。”这里的“蓝本”已经不再是“初印蓝本”的本意。清乾隆时的学者焦循在《易余籥录》中把“蓝本”进一步引申为动词:“王实甫《西厢记》全蓝本于董解元。”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可见,在清代,“蓝本”的意义已经离开了“初印蓝本”的原意而被引申使用。现在作为“著作所依据的底本”。
意义上的“蓝本”一词,正是沿袭了清人引申后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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