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仲裁是指在 当事人未发生网络借贷纠纷时,仲裁机构根据现有协议先行作出的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这种仲裁模式的背景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原因,导致P2P网贷平台不能提供增信措施,因此一些平台引入仲裁作为借贷交易的信用背书。先予仲裁的具体操作是,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网络借贷合同且未发生纠纷时,请求仲裁机构依据现有协议作出仲裁调解书或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先予仲裁的程序和规则制定并未完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因此法院通常不予受理。此外,先予仲裁裁决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一方对结果不满意,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先予仲裁是一种在未发生纠纷前就预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的做法,旨在简化流程、提高处理效率,但其在法律上的适用性存在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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