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的设置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节约司法资源:
避免因长时间悬案而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维护社会秩序:
确保犯罪行为不会长期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保护被告权益:
避免被告人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防止其权益受到侵害。
提高司法效率:
防止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丢失或审判周期延长。
社会公正:
确保司法机关的判决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
追诉期的存在有助于确保法律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度,同时避免因过时的案件而进行无谓的追究。追诉期的具体期限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法定刑期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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