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期间的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具体如下:
有约定情况:
如果反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那么反担保期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情况:
如果反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反担保期间应自保证人适当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期限为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不明情况:
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此时反担保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综上所述,反担保期间的具体时长取决于反担保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默认为自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六个月。此外,若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被视为约定不明,则反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相关文章:
平安产险山西分公司:“以案说险”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很重要04-09
山东省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设备更新供需对接会举行 合同总金额超11亿元04-01
购买新房注意什么01-24
英国探亲01-22
中标之后多少天可以开工01-19
最多租赁多少年01-18
商铺违约金一般是多少01-18
贴条了多久去处理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