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经过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或者已经经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人民法院等依法作出处理的。
已经经过信访复查、复核的。
行政调解终止或者已经经过行政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就同一事实以相似理由再次申请行政调解的。
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用行政调解的其他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雇凶伤害他人、结伙斗殴、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责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这些情形下,行政调解将不予受理。建议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仲裁、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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