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后,因恐惧离开现场,后又返回,这种情况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近日,烟台高新区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司机撞人后逃离,后与丈夫一起返回事故现场,法院认定这种行为依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因为肇事司机未尽到保护现场、实施救助和及时报案的法定义务。
撞人后逃离,后又报案并返回现场
2023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时,与在道路上的岑某某发生碰撞,导致岑某某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回家找其丈夫梁某某。随后,李某某拨打了110、120电话,并与梁某某一同返回事故现场。
经认定,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岑某某无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及车辆保险公司共同赔偿了岑某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2.57万元。
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判刑二年八个月
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李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开车撞人,要停车、施救、报案
法官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关系到保障交通畅通和交通秩序,也关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更关系到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报案。
具体到本案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某是因害怕离开现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晚上,受害人被撞后倒在马路上,如得不到及时救助,还有可能遭受二次碾压。因此,对被告人李某某来说,在事故发生后,就有了保护现场、实施救助等法定义务。被告人李某某因心理恐惧离开现场找人帮忙,即使未逃避可能面对的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但仍逃避了前述法定义务,也体现了其对生命权的漠视。
被告人李某某在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离开现场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责任编辑:张孙小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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